政治
瑞士是一个自愿联盟的国家:它并未形成一个单一种族、语言或宗教的国家。自1848年起它就是一个联邦国家。瑞士的国家结构是联邦制,并划分为联邦、州和市镇三个政治层面。
联邦是瑞士的国家名称。在联邦中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权力:行政权(联邦委员会)、立法权(议会)和司法权(联邦法院)。权力分立适用于所有层面(联邦、州、市镇)。
州是1848年联合成联邦的最初的国家。瑞士由26个州构成。楚格州是其中之一。
政治市镇构成国家等级序列的最低层面。除了由它们所属的州以及联邦分配的任务外,市镇还在不同的领域内行使自己的职权。链接 (Gemeinden)
根据联邦宪法,瑞士人民也是国家选民,即最高政治主管机构。它包括具有瑞士公民权的成年男女。18岁以下的公民以及外国公民不享有联邦层面的政治权力。选民选举议会(立法权)。议会选举政府(行政权)和最高法院(司法权)。三权严格分立。通过政策手段创制权和全民投票,瑞士人民可直接对宪法或提出的法案施加影响。
小册子:以12种语言发布的欢迎来到瑞士 (Willkommen in der Schweiz / Welcome to Switzerland)